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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发布时间:2023-06-07 22:4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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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枣庄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怎么办理?有哪些办理流程?本文为您介绍枣庄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的相关信息。办理条件1、单位参保: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及其职工;2、新农保参保: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

枣庄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怎么办理?有哪些办理流程?本文为您介绍枣庄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的相关信息。

办理条件

1、单位参保: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及其职工;

2、新农保参保: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2、城乡居民参保: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办理材料

1、单位首次参保:

(1)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4)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5)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 一代码证书;

(6)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

员工增减:单位提供员工花名册、上个月的工资表、社会保险登记证、员工身份信息;

2、城乡、农村居民参保: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特殊参保群体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单位参保:

(1)新成立单位应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携上述办理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登记。

(2)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参保手续,并按核定缴费工资基数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城乡、农村居民参保:

(1)申请参保人员应提供上述办理材料并向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和乡镇(街道)事务所提出。

(2)事务所应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按规定时限上报当地县(自治县、市、区、旗)级社保机构或直接经办业务的地市级社保机构。

(3)登记后,社保机构应及时委托金融机构制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所用银行存折或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存折(卡)),用于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或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办理地点

枣庄市社会保障局

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 电话:0632-3314268

市中区社会保障局

地址: 振兴北路440号 电话:0632-3083026

薛城区社会保障局

地址:光明大道 电话:0632-3060970

山亭区社会保障局

地址:新源北路6号

峄城区社会保障局

地址:峄城区坛山中路25号 电话:0632-7711819

台儿庄区社会保障局

地址:台儿庄区康宁路 电话:0632-6618359

滕州市社会保障局

地址:滕州市学院中路1066号电话:0632-5514811

枣庄市各区社会保障局地址及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